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一、交通事故立案后的处理
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时候,交警队会根据现场情况和证人作证情况、当事人陈述等做出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责任的大小。在事故认定书做出后,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要求交警队对其损失进行调解,交警队应当对该事故予以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任何一方也可以随时终止调解,受损害方可以将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等作为相关的证据到法院对当事人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损失。
二、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认可的处理办法
行政救济途径: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全文61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