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出资是指股东或出资人在公司设立成功以后非法将其所缴出资部分或全部暗中撤回但仍保留其原有出资份额及股东身份的行为。
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构成抽逃出资,要看股东有无抽逃出资的故意;
如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借贷关系或其他依据,不支付任何代价而长期占用股东出资或支走注册资本不予归还,就可能涉嫌抽逃出资。
股东借款形式出资可以吗?
股东可以借款增资,属于股东个人的权益。对于整个公司来说的话,如果有更多的资金住宿,那么公司可能会运营规模变大,因此也是对于公司有利的,因此《公司法》当中对于股东的出资规定做出了比较宽泛的规定。
股东可以借款增资,属于股东个人的权益。为了鼓励投资,尽最大可能促进每一项社会资源的投入到公司,来促进经济的发展,《公司法》对股东出资做了相当宽泛的规定。
只要可以估价,同时可以依法转让,又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都可以作为出资的方式。
债权是可以估算其价值的,债权也是可以依法转让的,同时也是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因此,股东当然可以以债权出资。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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