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平乡村医生执业许可注销在哪办理
光泽县文昌路110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卫健局窗口
二、南平乡村医生执业许可注销申请条件
乡村医生执业注销注册、撤销注册
1.《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2.《福建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审批条件或标准
3.乡村医生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村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30日内报告原注册的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原注册的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注销执业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①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②受刑事处罚的;
③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④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的;
⑤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册的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撤销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①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
②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
③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决定的;
④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应当撤销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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