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刑事国家赔偿如何复议
1、对于刑事国家赔偿,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决定是否赔偿,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内容有异议、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的,也可以依法申请复议。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二、院判决书下来了责任方没钱赔偿的解决办法
权利方有三个解决办法:
1、责任方如果有非货币财产,权利方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权利方先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法院执行局确认责任方无财产可执行,可以中止执行,等责任方有财产时再执行。
3、无力赔偿财产可以赔偿劳务,双方达成协议签字确认后报法院备案,责任方接受权利方和法院监督,以付出劳务的方式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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