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更改民族族别的,除了带上现有的家庭户口本之外,还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少数民族一方家长和更正、更改人的户口复印件一份。2.更正、更改人年龄在1——18岁的,由父母双方提供书面联名申请一份(原件);年龄在18——20岁的,由本人提供书面申请一份(原件)。(申请内容:父母亲的姓名、民族身份、家庭住址、子女姓名、民族身份、年龄、根据民族政策把的族改为族,双方父母签字)3.少数民族一方家长出具单位证明一份(原件);或者更正人本人户口底件证明。4.填报“更正、更改民族成分申请表”一份。由少数民族一方单位加盖公章生效。
涂改户口本怎么处理
涂改户口本会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申请变更民族成份,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提出申请;(二)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对变更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书面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审批。对于十个工作日内不能提出初审意见的,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三)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应当在收到审批申请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批意见,并反馈给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四)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应当在收到审批意见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意见告知申请人。审批同意的,并将审批意见、公民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抄送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五)公安部门应当依据市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的审批意见,严格按照公民户籍主项信息变更的管理程序,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登记。
全文8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