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暴力而请求损害赔偿的,通常是在离婚时提出。而张女士在离婚时没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如果在协议离婚时没有明确放弃这项请求,那么,在办理离婚登记一年内,可以向前夫提出损害赔偿。
张女士与前夫离婚还未满一年,因此,张女士可以要求他给予经济赔偿,他如果不同意,张女士可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诉讼请求。
因丈夫林某经常打骂,去年年底,张女士与丈夫协议离了婚。最近,张女士听说因为家庭暴力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可要求另一方给予赔偿。她们已离婚大半年了,张女士还能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吗?
一、离婚男方要给女方补偿嘛
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四)请求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二、想离婚,男方是否需要给女方赔偿
离婚并不是必须要给对方赔偿。
法律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要求离婚损害赔偿要符合以下条件:
(1)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必须是无过错一方。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由无过错一方向有过错一方提出,而不能向其他人提出赔偿请求,
(2)请求权的行使必须以当事人有过错并因此导致离婚的为前提。
(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婚姻损害赔偿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的,或其在一审时未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法院调解又不成的,可以在离婚后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4)法定过错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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