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只是我国强制措施的一种,能够办理取保候审并不代表不用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如果经过侦查确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却有犯罪事实,那么法院最终会根据案情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方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人民检察院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退还保证金。
已经取保候审了还会被拘留吗?
很多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社会的危害不大,符合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及其法代、近亲属、辩护人申请或公检法机关根据案件依职权决定可以适用取保候审。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要遵守义务的,否则强制措施是会变更的,已经取保候审了还会被拘留吗
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法定义务:未经公安机关的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要在24小时内报告给执行机关;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如果公检法机关责令其遵守酌定的义务也要遵守。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采用保证金方式取保已经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根据具体的情形,责令其悔过并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规定,需要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的,可以提起批准逮捕。也就是说强制措施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已经被取保候审的,如果不及时悔过遵照法律的规定行事,还是会拘留、逮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