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罪批捕条件
盗窃罪的批捕条件:
(一)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
(二)可能实施新的犯罪;
(三)企图自杀或者逃跑;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
(五)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串供。
二、批捕和刑拘有什么不同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且要在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下才可对其进行拘留。逮捕则需要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三、盗窃罪会被判刑多久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全文6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