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抵扣月供是指职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动冲抵月还款的方式,通常用于购买外市住房的职工。需要提供《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还款存折、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等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在账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公积金可以自动冲抵月还款,从而减轻职工的负担。
公积金抵扣月供是指通常所说的公积金冲还贷。
职工本人持《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购买外市住房无抵押登记证明的,可提供购房发票)、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在账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可以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动冲抵月还款。
公 积 金 抵 扣 月 供 可 以 吗 ?
根据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至40%的比例,分别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职工建造、购买、翻修自住住房。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单位为了节省成本,并未将住房公积金纳入缴存范围,或者按低于规定比例进行缴存。
就公积金抵扣月供是否可以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不同城市的具体政策和规定。在一些城市,例如北京、上海等,公积金可以用来部分或完全替代月供,即市民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偿还部分或全部月供款。但在其他城市,如广州、深圳等,公积金贷款的金额相对较小,很难满足市民的月供需求。
总的来说,公积金抵扣月供在部分地区和部分情况下是可行的,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政策规定来判断。如果您需要贷款来支付月供,建议您咨询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具体政策和规定。
公积金抵扣月供是一种可行的月供支付方式,但具体实施需根据不同城市政策规定来判断。在一些城市,例如北京、上海等,公积金可以用来部分或完全替代月供。但在其他城市,如广州、深圳等,公积金贷款的金额相对较小,很难满足市民的月供需求。因此,如果您需要贷款来支付月供,建议您咨询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具体政策和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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