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法定情形之一是一方具有重婚行为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从上述的规定来看,认定同居的充分条件是”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因此,现实生活中的“情人关系”、“艳遇”、“一夜情”、嫖娼卖淫等都不属于“同居”范畴。但若是一方的婚外情达到重婚或同居程度的,则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婚外情离婚如何处理
1、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有两种方式
1)第一种方式: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登记手续,交回结婚证,领取离婚证。
2)第二种方式是:夫妻双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自愿离婚的协议书,或者双方亲自到法院作自愿离婚的庭审笔录,由法院审查以后,出具一份《民事调解书》,并收回《结婚证》,自此,双方的夫妻关系解除。
2、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全文6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