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令禁止家庭暴力
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释义]本条是关于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的规定。主要包括三层含义:一是从法律上明文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二是规定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三是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全文26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