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限行时间:
2013年7月至2018年6月,周一至周五工作日的7:30—20:00
在成都不受限行限制的机动车有如下:
(一)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三)依法持有《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三绿工程证》的拉运鲜活农副产品车辆、《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
(四)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
2018年交通违章扣分新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车主所驾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时,扣12分。比如,拿着C1驾照,却开摩托车。
二、高速路上,车主驾驶的小轿车超速高于该路段最高限速的50%,一次性扣12分。
三、如果车主是危险物品运输车的司机,或者车主驾驶车辆是校车。一旦超速20%以上,也是扣12分。
四、车主驾驶营运客车、或者校车,车辆一旦超载达到20%以上的,一次性扣12分。
五、车主开车时,如果被查到酒驾,醉驾。那么,车主面临的处罚就是一次性扣满12分。并且,车主的驾照要被吊销半年,罚款2000元,还要进行半个月时间的拘留。
六、如果车主开车上路,车主的车牌出现了遮挡,污损,或者悬挂不规范。一旦被巡逻交警发现,车主也要面临扣12分的处罚。
2018年交通违章扣分新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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