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院收养孩子的标准如下:
1、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福利院应予接收;
2、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福利院应予接收;
3、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福利院应予接收;
4、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福利院应予接收。
领养孩子都需要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没有子女或只有一个子女;
2、有能力领养孩子;
3、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孩子的疾病;
4、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儿童福利院收养如何申请,申请条件有哪些
去儿童福利院领养孩子需要手续:
1
、领养方先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领养人婚姻状况证明、有无子女的证明;
2
、如果领养人是有固定单位的,还需要到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和经济收入证明,这是为了证明领养人的经济能力。如果是自己创业,则依然是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创业证明;
3
、领养人到指定的医院检查身体,请医院出具身体检查证明、生育能力证明以及有无严重疾病的证明;
4
、领养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上述3
项中所提到的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提出领养申请,然后填写相关的表格;
5
、领养申请通过以后,领养人可以到儿童福利院领养孩子;
6
、领养人领养了孩子之后,还要带着孩子到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领养关系公证,公证完毕之后就可以说是合法领养了孩子。
申请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九条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收留抚养下列儿童:
(一)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儿童;
(二)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三)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四)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
(五)法律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其他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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