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研究开征让许多人拣到了抑房价的稻草,果真如此吗?
重要的方面是,物业税研究开征与开征不是一回事,全面模拟与开征又是一回事。同时,物业税所依赖的财政条件由不得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住建部,因此这四个小脚女人照样上演不了一台好戏。
破产法用时十余年修成正果,用时三年进行市场化修改。
何况决定一国人的物业税大法。研究开征物业税需要财政环境,还需要懂得国际法的、财税法的、房地产法的一系列人员。同时,中国楼市发展并没有依赖一个完整的市场,而是依赖于一波又一波的政策,因此即使有上述人才也难以为继。
除此而外,一切条件俱备的话,物业税如期开征,亦对目前的房价没有任何影响意义。
其一,目前的投资消费符合市场与政策两方面的要求,抑制与否都不影响市场大局。
以武汉为例周成交达到733套,其中真正属于高价位中心区的仅122套,并且均为舒适房型,这意味着不是投机,即使是投资,也是带有改善性质的消费,不会着眼于交易差价。自2009年以来,我们观察一下房价上涨的区域与产品,便会发现,真正上涨并且幅度不小的产品,往往是普通消费产品,小三居为主,以三居格局为内容自城郊结合部首选,这些产品与区域正是普通自住性消费与改善性需求的主要区域。证明的是,房价上涨依赖于需求,已经远离了政策刺激。
因此出台物业税通过影响投机投资需求进而导致房价得以平抑的说法在目前的市场需求现状下显得非常站不住脚。
其二,透支型的财政与金融公司催促下的超前消费决定了物业税的真正实施反而可能导致房价上涨。
包括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财政透支,各地方政府规定的城市发展往往以五年为限,与一届政府任期相当,在任内围绕土地财政与市政发展所做文章当中,一般会选择中长期项目为次,短期项目为主的方针,其中中长期项目最主要的内核就是放地,招商,短期项目的所有财政基本依赖于中长期的放地与招商,核心内容就是土地。
以东部沿海苏北某城为例,其2003-2007借助于远景规划,大量出让滨河用地,成片住宅开发引发了新一轮房地产大发展,预期城市版图还有50平方公里的区域需借助房地产来发展,而这些生地做成熟地,必须通过出让程序,目前该城市的房价已经由早前的1900多元快速突破三千大关。
另一个是刺激内需产生的金融公司,金融公司组建的目标直指刺激消费,对楼市而言,金融公司提供消费信贷等于降低了老百姓的购房成本,一些二次装修与家具家电等现金开支缩小,同时,开发商可以通过成品房来降低买房人的首付金。
在此环境下开征物业税,等于稀释买房人的购买现金支出,可能导致更多的人进入买房程序,最终因为需求适当的集中,导致房价上行。
在开发商不差钱的当口,去除过多程序费用与出让金等于给开发商更充足的活路,而且他们保存的抵押资产足够应付政策时限,保障他们的存量房能够有节奏地释放,在供应节奏放缓而需求适当集中态势下,房价向上还是向下相信结果任何人都看得清楚。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