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公司的条件:
1、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2、经营范围符合规定;
3、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或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5年内补足不低于3000万元的实收资本;
4、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
5、至少有3名具有2年以上风险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投资管理责任。
一、设立外商控股公司的条件
设立外商投资控股公司资产总额不得低于4亿美元,新政策要求外商申请在中国设立投资性公司需要符合的条件有:
1、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1000万美元,并有三个以上拟投资项目。
2、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10个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3000万美元;以合资方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
3、中国投资者应为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元。
二、股权投资的限制
1、股权投资合格者人数限制
公司型基金:有限供公司不超过50人,股份公司不超过200人。
合伙型基金:不超过50人。
契约型基金:不超过200人。
如果基金在募集过程中超过了上述的募集人数标准,无论募集机构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是否满足“特定化”标准,都将成为公开发行。
2、股权投资基金的资金限制
投资于单只股权投资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对于单位投资者,要求其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对于个人投资者,要求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进三年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上文中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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