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偷越国(边)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有: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向是故意。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刑事责任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刑事责任在《刑法》中。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的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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