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9日,阳平镇贺某等14户农民投诉:2006年农历8月中旬,从某农资门市部购买2.8吨化肥,用于小麦播种,小麦出苗2个月后,麦苗生长迟缓,苗弱分蘖少,怀疑肥料有问题,给小麦生长带来一定影响,造成损失。在和经营者协商解决不成情况下,请求灵宝市农业局按照有关规定对该化肥进行鉴定,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灵宝市农业局接到投诉后,安排执法人员立案、取证、调查,对受害农户麦田进行实地调查,到农资门市部了解情况,询问取证,将肥料样品提请鉴定。依据三门峡市农业局土壤肥料监测中心鉴定结论,氮、磷含量分别为
灵宝市农业局提醒广大农资消费者:购买农资产品时,一要到证照齐全的正规门店去购买;二要注意农资产品内外包装标签标注内容是否齐全。三要索证索票,保存农资包装和样品,以防农资产品质量有问题时便于投诉处理。
全文35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