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事故致死的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按照死者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计算结付;2、误工费:如果死者的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按照3倍计算赔偿,如果死者没有固定收入,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赔偿;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进行计算赔偿。
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总之,在医疗事故中要追究的也不单纯是医疗人员的法律责任,患者的家属也必须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正确来处理医疗事故。如果在医疗纠纷当中,大家都不通过正规途径来处理,发生这种事故之后就去找医闹,医患关系只能越来越紧张。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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