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男方出轨时,可以要求男方离婚。如果男方不同意,女方还可以向男方所在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交起诉状、男方出轨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双方的身份信息、结婚证的复印件和子女的身份信息等材料。
如果男方出轨,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离婚。如果男方不同意,女方还可以向男方所在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的,女方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1、起诉状;2、男方出轨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3、双方的身份信息、结婚证的复印件、子女的身份信息。
离婚诉讼所需材料是什么?
离婚诉讼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以下是一般的列表:
1. 离婚协议:如果双方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那么离婚诉讼所需材料可能包括这份协议的副本。
2. 身份证件: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3. 婚姻状况证明:如果一方是已婚,那么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等。
4. 房产证明:如果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拥有房产,那么需要提供房产证明,如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等。
5. 银行存款证明:如果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拥有银行存款,那么需要提供银行存款证明,如银行流水、存款证明等。
6. 诉讼费用支付凭证:根据当地法院要求,需要提供相应的诉讼费用支付凭证。
除此之外,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双方对离婚原因的陈述、相关证据等。每个地区对离婚诉讼所需材料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诉讼前咨询当地法院或律师,以确保准备充分。
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起诉状、男方出轨证据、夫妻身份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子女身份证明、离婚协议(如已签署)、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房产证明、银行存款证明、诉讼费用支付凭证等。每个地区对离婚诉讼所需材料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诉讼前咨询当地法院或律师,以确保准备充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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