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是否会判离婚,由实际情况来定。法院判离婚的条件是: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跟起诉的次数并没有关系,也并不会因为是二次起诉就判离婚。一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夫妻双方如果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后,一方坚持离婚的,那么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如果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并且法院认为无法修复,那么会准予离婚。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没有签字能离吗
男方起诉离婚,如果是第一次起诉,法院首先会调解,调解无效时会判决不准予离婚;如果判决书下达六个月后,男方再次起诉离婚,法院还会再次调解,如果这一次调解无效,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即使女方拒绝签字,只要法院的《离婚调解书》、《判决书》或者《裁定书》生效,双方的婚姻关系便不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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