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费补缴
受理依据:《社会养老保险征缴条例
申报条件:没申报到税务,形成的欠缴
申报材料:
1、单位提供欠养老保险费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及个人参保编码
2、单位劳资员填写《养老保险补缴申请表并提供工资基数及补缴属期
3、单位经办人签章、领导签章
办事程序:
1、业务人员核对缴费记录,把个人补收通知单打印出来(1式2份)。
2、缴费人员拿个人补收通知单到地税局社保基金征缴窗口缴费(1楼大厅1号窗口)。
3、缴费人员拿《黑龙江省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到社保局负责记账的业务人员处记账。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比例收费,单位月缴纳额=工资基数×20%、个人月缴纳额=工资基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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