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集资后未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不成比例导致集资款无法返还、肆意挥霍集资款导致集资款无法返还、携带集资款逃匿、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隐匿、销毁账目或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等情形之一出现时,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可以将其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集资后未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不成比例,导致集资款无法返还;
2.肆意挥霍集资款,导致集资款无法返还;
3.携带集资款逃匿;
4.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
7.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
集资诈骗罪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集资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192条规定,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向公众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人通过欺骗等手段获取了钱财,但并未用于合法的用途,而是用于个人挥霍、消费或者其他非法活动。因此,集资诈骗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行为。
集资诈骗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对犯罪分子应当依法从重处罚。同时,行为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以减少其对受害人的损失。
集资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行为,其中“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人通过欺骗等手段获取了钱财,但并未用于合法的用途,而是用于个人挥霍、消费或者其他非法活动。因此,集资诈骗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行为。对犯罪分子应当依法从重处罚,同时行为人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以减少其对受害人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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