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了老公前妻不肯迁户口怎么办
1、离婚后前妻户口不肯迁出的方法如下:
(1)女方户口在男方,离婚后女方不迁出。男方先找女方协商,协商不成就到法院起诉,让法院依法强制迁出;
(2)若女方已不再你户口所在地址生活,而让女方要将其户口分开,凭离婚证向户口登记机关主张你的权利,将其户口迁出;
(3)若双方也都还在同一地址生活,但分户生活,凭离婚证向户口登记机关主张你的权利,将其户口迁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离婚后迁移户口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夫妻双方离婚的,一方需要迁户口的,可以拿着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向迁出地派出所或迁入地派出所分别进行申请迁入或者迁出,在拿到《准迁证》后办理迁出手续。
另外,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户口本以及身份证;
2、入户申请书;
3、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三、夫妻离婚迁户口要遵循哪些流程
根据《户籍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所以,对于夫妻离婚户口的迁移,具体流程如下:
1、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2、持入户申请书、申请人户口本及身份证、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向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4、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5、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即可。
另外,属于离婚分户的,凭离婚证明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可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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