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暴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且另一方为无过错方,并在离婚诉讼之中提出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并支持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主张,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对另一方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
一、离婚时过错方财产怎样分割
离婚时,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对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配偶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离婚时,一方隐瞒、转移、出售、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二、家庭暴力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财产的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如果夫妻间有家庭暴力行为的,那么实施家暴的一方应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向其索要离婚损害赔偿的,法院应予支持。
三、离婚过错方的婚前财产可以分割吗
过错方一般不能分割婚前财产,因为婚前财产依法归一方个人所有;如果夫妻双方有通过签订书面的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归夫妻共同所有的,与婚后财产一起,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割。
离婚时过错方会少分夫妻共同财产,为了体现公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全文7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