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予以免职事由
公务员予以免职的事由有: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不能胜任现任工作且不停安排;需要调整工作但是拒绝安排;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等情况。
《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公务员辞职后还能再考吗
1、试用期辞职基本无限制。正式期辞职规定参考公务员法。一般没有问题。
2、只要证实是录取公示录取,不论是否辞职,原则上5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考试。政审直接卡擦。
3、公示之前联系单位,想办法放弃。
4、如果想冒险,最坏结果是被列入公考诚信黑名单,5年内不得参加国考。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有些情况不得提出取消录用申请。
第十七条《新录用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第(二)(三)(四)(五)款规定情形的,不得提出取消录用申请。即: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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