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证券法》尚未大修的现实条件下,创业板和主板因保留了连续三年亏损退市指标,且不再设置ST,也不允许卖壳和借壳上市,因而有硬退市之说。然而,创业板的硬退市制度真要硬起来,难度委实不小。完善退市标准仍将是一个持续改革的过程,需要有更公正和更中立的细节设计。否则,不仅难以改变退市执行不严格,财务性保壳难度偏低的倾向,也难以从根本上改变融资者得益更多,投资者得益则相对要少的市场格局。
创业板的硬退市制度,能否捏得住XX生科这样该退不退的软柿子?未来的半年,这一考验就将见分晓。眼下,除了XX生科,触及连续三年亏损这一硬退市条件的还有YY光电、ZZ股份两家创业板上市公司。
根据现行《证券法》,不符合发行条件而骗取证券发行,已经发行的,处以发行募集款项总额1%至5%的罚款,并没有必须退市的规定。这显然不利于对投资者的保护,亦大大降低了发行人等的违法违规成本。
退市制度是保证市场优胜劣汰的重要机制,也是证券市场资源正确配置的重要手段。但是,长期以来,沪深股市不仅难进,退出更难,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市场定价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自1993年《公司法》确立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以来,特别是在2005年《证券法》修改,将退市决定权从证监会转交给证券交易所以来,迄今为止,累计已有78家上市公司的股票退市。新的退市改革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一是对符合退市条件的公司严格退市,二是对欺诈发行的上市公司强制退市,三是支持上市公司根据需要主动退市。而在《证券法》尚未大修的现实条件下,创业板和主板虽然都保留了连续三年亏损这一现行退市指标,且因不再设置ST而将没了过渡期,也不允许卖壳和借壳上市,因而有所谓硬退市之说。然而,创业板的硬退市制度真要硬起来,恐怕还要有个过程,难度委实不小。要摆脱只进不出的怪状,完善退市标准仍将是一个持续改革的过程。
在专家看来,包括退市在内的各项制度需要有更公正和更中立的细节设计。否则,不仅难以改变退市执行不严格,财务性保壳难度偏低的倾向,也不利于理顺上市机制,更难以从根本上改变融资者得益更多,投资者得益则相对要少的市场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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