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一定都需要双方都到场,离婚方式只有两种:
1、一是协议离婚,需要两人到民政局办理;
2、二是起诉离婚,两个人也必须到场,离婚诉讼属于身份关系。通常开庭时双方都需要到场。只有双方到场,这样能够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
离婚的时候是否一定要去结婚地点
离婚不一定要去户籍所在地。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双方需要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被告的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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