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次起诉离婚的期限限制有哪些?
再次起诉离婚的期限限制有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或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才会受到六个月的时间约束。
二、诉讼离婚证据如何收集
1.双方主体适格的证据,如身份证、结婚证等;
2.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如一方家暴,重婚的证据;
3.涉及财产分割的,提交财产证明。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三、离婚诉讼怎么办理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5.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6.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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