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一、挪用资金少于多少一般不立案
只要挪用资金少于1万元,或者在3个月内归还,并且没有从事营利活动和非法活动,就可以不立案。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别人,其中的“归个人使用”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2、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二、股东挪用资金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满足以下条件即构成:1、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3、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4、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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