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信息中的商业秘密:
(1)新产品的市场占有情况及如何开辟新市场;
(2)产品的社会购买力情况;
(3)产品的区域性分布情况;
(4)产品长期的、中期的、短期的发展方向和趋势;
(5)经营战略;
(6)流通渠道和机构等。
商业秘密特征包括哪些
1、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相比,有着以下特点:
(1)、非公开性,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
(2)、非排他性,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
(3)、利益相关,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
(4)、保护期限,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不是法定的,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一项技术秘密可能由于权利人保密措施得力和技术本身的应用价值而延续很长时间,远远超过专利技术受保护的期限。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五条,监督检查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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