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他人行贿但对方未收的,仍构成犯罪,因为行贿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该犯罪行为的,不论结果都构成此罪。对于行贿未遂犯可以比照行贿罪既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怎样把握处理收受礼金行为
看情况:
一、客观上虽然收受了他人财物,但主观上没有受贿故意的行为,不成立受贿罪;
二、如果受贿人本来就有受贿故意,因为得知组织在调查自己或者因其他人被调查而感到害怕,再退还给行贿人的,构成受贿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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