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底不能消。单纯的吸毒是违法行为,但不构成刑事犯罪。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
吸毒记录消除的规定是什么
一、吸毒记录消除的规定是什么
1、吸毒记录消除的规定,具体如下:
(1)吸毒案件的案底无法消除;
(2)根据法律规定,吸毒犯罪记录将永久保存,吸毒记录不能消除,但动态监管可以废除;
(3)涉毒案底不能刻意消除,只是社会戒毒三年以上了,就可以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然后申请取消动态管控措施以后身份证信息不会再报警了。
2、法律依据:《戒毒条例》第七条
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对戒毒人员戒毒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
二、吸毒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
1、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
2、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予以强制戒除、进行治疗、教育;
3、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只有经过尿液化验,毒品为阳性的才能确定为吸毒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六十二条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
第六十五条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条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娱乐场所经营管理人员明知场所内发生聚众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贩毒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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