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22
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17号)对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作出进一步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为了让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34号)自开始,将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提高到10万元,即:自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微企业免税政策
这两则文件的对小微企业的支持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自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3、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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