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如果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
一、深圳异地离婚流程是怎样
外地人如果想在深圳办理离婚,根据其是否同意离婚,相关的办理离婚手续也不同:
1、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
因为双方户口都不是在深圳,所以这种情形无法在深圳的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手续。要想离婚,途径有二:一是回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登记离婚;另一便是一方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并有相关居住证明的,可以在深圳的辖区法院起诉离婚,之后由法院调解离婚。这种方式离婚,其所需时间、法律效力与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完全一样。
2、双方对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
这种情形只能诉讼离婚了,原告方要向深圳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被告在深圳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如果被告在深圳居住满一年并能提供居住证明的,则可向被告居住地的辖区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也可以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作出离婚判决或不判决离婚;如果被告未居住满一年或不在深圳居住,那就不能在深圳法院起诉离婚。
二、办理离婚的程序
居民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夫妻双方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若公民在异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情况下,公民还可以异地申请诉讼离婚。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三、跨省可不可以办离婚证
跨省不可以办离婚证。离婚的条件和办理方式有如下两种: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共同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种情况下,无法在双方共同工作、生活的外地办理;2、诉讼离婚。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需要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办理,现实中夫妻双方共同在外地工作、生活,不便或不愿回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此时,有居住证或者其他证据能够证明被告在实际居住地连续工作、生活满一年以上,可以在实际居住地起诉离婚,而不必回户籍所在地,只是需要搜集相应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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