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贷款:警惕第三方收款风险
时间:2023-07-11 11:53:36 14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确实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即第三方可能会违规调用当事人的贷款,使得当事人无法将款项用作装修,当当事人追究贷款公司责任之时,贷款公司可能会将责任推脱给第三方,拒绝再次拨款;而当事人追究第三方之时,又发现第三方并非合同主体,维权困难。因为,将贷款拨付给第三方,会为贷款公司的违约埋下隐患。

装修贷款是一种用于家装的个人消费贷款,银行和消费金融消费公司都支持申请这种贷款。以下是装修贷款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当地常住户口,异地户口无法在本地银行申请装修贷款。

2、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比如二代身份证、护照等。

3、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备一定的还款能力。

4、能提供资产证明,比如银行流水账单、社保缴纳情况、纳税凭证等等。

5、新购住宅的房屋买卖契约、购房发票,或者是原有住房再次装修应该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

6、放款机构规定的其它条件。

装修贷款流程

装修贷款流程:第一步:申请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在售房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按表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确定贷款金额;

2、建造、大修自住房的,凭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

3、购买具有完全产权的私有住房(即二手房)的,到长房置换担保有限公司办理申请。

第二步:审核售房单位或担保公司将借款人资料连同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等材料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第三步:签订贷款合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通知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四步:担保

1、购买与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的开发商所建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房屋未正式办理抵押手续前由开发商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2、购买有产权证、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直接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抵押科办理抵押登记,带相关手续到产权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3、购买有产权证、无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需由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第五步:银行放款借款人以上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中心向委托银行发出《准予放款决定书》,通知银行放款。第六步: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中月还款额的约定,按月向银行还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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