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保候审第一次传唤,取保候审期间,在传讯的时候应及时到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一、被取保候审人有哪些义务
被取保候审人有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需要经过执行机关批准、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等义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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