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要根据判决书上说明,利息还需要加上同期贷款基准率一同计算,公式如下,具体计算方法:
(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
欠款起诉利息怎么算
欠款利息如何计算
甲于2004年3月借给乙20000元,2005年乙还给甲10000元,尚欠的10000元至今经过多次催要未还。借据上未约定还款时间和利息。
现甲意欲立案起诉乙,请问:
1、这八年半的利息应该如何计算?
2、法院可支持几倍?
3、是否需要缴纳利息税?
回答如下:
一、此案如果起诉到法院,其利息一定是按银行同期同档次利率计算。
2004年3月至2005年3月(假设一年)的10000元,当时银行一年期的贷款年利率为5.31%,应付利息为:10000*5.31%=531元。
2004年3月至今(2012年8月),共8年零5个月,当时银行5年期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5.76%,应付利息为:10000*(5.76%*8+5.76%/12*5)=4848元。
两笔相加,总利息是5379元。以上是单利计算利息,也是借款人乙应付的最低利息。
如果按借款期限一年,每年以银行调整的的利率计算,第一笔仍为531元利息,第二笔则要分段计息。这8年的一年期贷款利率调整情况:
2004年3月:5.31%——10000*5.31%=531元;
2005年3月:5.58%——(10000+531)*5.58%=587.63元;
2006年3月:5.58%——(10000+531+587.63)*5.58%=620.42元;
2007年3月:6.39%——(10000+531+587.63+620.42)*6.39%=750.13元
2008年3月:7.47%——(10000+531+587.63+620.42+750.13)*7.47%=932.94元;
2009年3月:5.31%——(10000+531+587.63+620.42+750.13+932.94)*5.31%=712.72元;
2010年3月:5.31%——(10000+531+587.63+620.42+750.13+932.94+712.72)*5.31%=750.56元:
2011年3月:6.06%——(10000+531+587.63+620.42+750.13+932.94+712.72+750.56)*6.06%=902.06元;
2012年3月至8月:6.56%——(10000+531+587.63+620.42+750.13+932.94+712.72+750.56+902.06)*(6.56%/12*5)=431.52元。
以上为复利计息,9笔利息相加后为6218.97元,再加上第一笔的531,总利息为6749.97元。
二、如果甲乙双方在借据上约定利率,该利率可以是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4倍,如果约定了4倍利率,法院可支持,如果约定的利率超过4倍,超过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三、对于利息税,一般民间借贷不缴纳利息税,只有银行存款的利息才缴利息税;2008年10月9日起,国家已经取消了利息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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