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是否能构成职务侵占犯罪
时间:2023-06-20 17:43:42 48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般来说是股东不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如果该股东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并且利用了职务的便利备件,那就是职务侵占,否则就是一般侵占行为。关键看股东是否在公司担任职务,及股东与公司之间是否有劳动关系,是否有管理关系,如果没有劳动关系则不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

一、能一边在公司上班一边自己经营公司吗

一边在公司上班一边自己经营公司是完全可以的。但是如果利用在单位所掌握的资源为自己谋利,侵犯了单位的合法利益,单位有权要求赔偿并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看是否侵犯了公司的利益,一般情况下是不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职务侵占罪应当具备什么构成要件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三、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有什么区别?

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有以下区别:

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具有刑事责任年龄和能力的自然人;

2、职务侵占罪主观上表现为明知是单位财产,决定通过侵吞、盗窃、欺诈等手段非法占有自己的财产;侵占罪是指明知是他人保管的财产、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决定占有财产,拒绝归还;

3、客观上,职务侵占罪要求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侵占罪不要求行为人利用职务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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