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威海市暂住证在哪办理
常住地的派出所办理业务。
二、威海市暂住证办理条件
凡是年满16周岁,在非户籍所在地暂住一个月以上的人员,需前往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这些人员包括: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雇用人员;
2.从事工业、手工业、运输业的人员;
3.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
4.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
5.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需要提醒的是,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学习等人员,只需要进行暂住户口登记或游客登记,不需要申请领取暂住证。
三、威海市暂住证办理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一、威海市暂住证办理流程有哪些
1、当事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户籍科;
2、填写流动人口居住证申请表;
3、派出所采集当事人人像;
4、向户籍科提交上述资料及表格,工作人员审核后,当场办理,即时可取。
二、威海市暂住证办理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需要办理居住证的情形如下
1.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
2.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
3.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全文69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