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搜身侵犯了人身自由权。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基本特征如下:
1、拐卖妇女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妇女和儿童;
2、拐卖妇女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
3、拐卖妇女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拐卖妇女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并且具有出卖的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二、未成年人有人身自由权吗
未成年人有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力之一,但是权利都是相对的概念,未成年人应在法定监护人的监护下行使权利。人身自由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维护其行动和思想自主,并不受别人或者其它组织非法剥夺、限制的权利。
三、人身自由权的地位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最为基本的权利,具有一定的地位。人身自由权一般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里有独立的行为,从而不受别人干涉,不受到非法拘禁、逮捕,不被非法限制、剥夺自由以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对于非法拘禁别人的,法院会依法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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