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着整个公司与外界发生法律关系的时候,法律上认为具有整体意志属性,因此原则上视为公司行为,因此很难追究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该民事责任一般由企业来承担的。
但也有例外,比如在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况下,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企业将对外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一、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是总公司的法人吗?
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通常情况下只有负责人;
在分公司违规运营的情况下,分公司的负责人和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对直接追责。但是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我们通常所说的分公司法人代表其实就是分公司负责人,在分工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来看说负责人跟总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是一个人。
因此,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分公司与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同一人。
二、公司欠债注册资金未实缴追究法人责任吗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所行使的相关民事行为对外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有限公司的法人对外承担无限责任,就是法人必须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公司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债务没有责任,但如果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司对外欠钱通常是由公司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偿还责任,而作为公司法人一般不需要承担。因为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后的法人是要承担原公司债务的。一般由公司以自己的财产承担,一般法人不承担。
三、当公司法人有什么不好
一般来说,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会有一定的股份和分红,除此之外,法定代表人还有以下的权利: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5、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法定代表人是有风险的,公司欠款不还,法人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有证据证明因为法人不当行为产生的债务,法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甚至受到刑事处罚。一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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