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构成诽谤。第一,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对诽谤罪进行了解释,就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此种行为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并且情节严重;第二,通过此法条我们可以认为,刑法对于诽谤罪,规定了必须针对特定人进行,而并未对是否提及姓名进行要求,只要能够知道对象是谁,即构成此罪。
造谣诽谤法人犯罪的主体是谁?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司法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两类主体;
1、商誉主体的竞争对手,处于不利地位的同行,其他生产者和经营者;
2、新闻、报刊、电视台等媒介。
一般而言,多为“他人”的竞争对手,即与“他人”生产相同或近似商品或提供同类服务或近似服务的生产者和经营者。需要指出的是,行为人如果受经营者收买或唆使,故意在社会公众中散布捏造的虚伪事实,诋毁和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且达到“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程度的,即应认为与经营者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共同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全文52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