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乔羽、谷建芬、傅庚辰、赵季平、徐沛东、陈晓光、阎肃、孟卫东、印青、张千一、雷蕾、三宝、李海鹰13位中国著名词曲作家联合发表声明,要求自1月15日起,所有非公益性(即盈利)、商业性演唱活动涉及以上作者作品的,必须征得相关作者的书面授权许可并支付相应报酬,如擅自使用将被追究相关人员或单位的法律责任。
声明由乔羽和谷建芬倡议发起,其他词曲作家积极响应。这些响应者在中国歌坛的地位举足轻重,赵季平是现任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席,徐沛东、孟卫东、印青是音乐家协会副主席,傅庚辰则是上一届的主席其他词曲作家也都在各自的艺术团体中担任重要职务。13位词曲作家和他们的作品在歌坛有着巨大影响力。一位业内人士感慨,音协主席和德高望重的作者的权益都得不到保护,一些普通词作曲者的利益就更别提了,中国音乐版权保护任重道远。
接受13位作者委托的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的葛小鹰律师表示,在与词曲作者们沟通问题时,谷建芬曾激动地表示:我国为知识产权立法已有多年,但对词曲作者的切实保护却依然乏力。我已经76岁了,不能再等下去了。事实上,除了谷建芬,发起声明的创作者中多位已是年过古稀的老者,乔羽84岁,阎肃81岁,傅庚辰76岁。
在声明中,13位词曲作者称,国内歌坛只认歌手不尊重词曲作者的情况已发展到了不能再忍的地步了,我国加入WTO以来,国民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保护力度不断增强。然而必须正视,当前在许多领域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仍广泛存在。特别是在对音乐作品的使用上,毋庸讳言,国内乐坛只认歌手不尊重词曲作者的情况尤为严重。歌手参加现场演出,如果是其成名曲或代表作,演唱一首歌就能稳拿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的报酬,连演多场,其获得酬金数以百万计绝非天方夜谭。而演出单位为追求商业利益的最大化,更是经常采取压低词曲使用成本的方法。作为词曲作者,即使同意表演者使用自己的作品,其最高酬金不过寥寥千元。更有甚者,对词曲作者不予理睬,不付分文报酬的情况竟普遍存在。如上显失公平的现状,严重挫伤了广大词曲作者从事创作的积极性。
如今中国歌坛重量级的13位词曲作家决定主动出击,在权益保卫战中摊牌,无疑是歌坛的一件大事,对未来音乐版权保护意义深远。声明中,13位创作者希望通过法律维权。今后凡是涉及商业、盈利性演出,都要事先得到词曲作者的书面授权并支付报酬,否则就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演出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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