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根据案件性质、偷拍偷录的损害后果及其社会危害程度、偷拍偷录的目的、动机以及主观过错程度、偷拍偷录手段和方式来具体分析。
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所谓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认定:首先,必须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了实际的侵害;其次,造成损害的程度要是严重的;最后,侵害的必须是他人的合法权益,其他非法的利益是不受保护的,因而如果制作或收集证据的行为仅仅是侵害了他人的非法利益的话,不影响证据的采纳。
一、捉奸拍照合法吗
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行为人承担侵权行为责任的条件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实施了违法行为,并因此导致他人的财产或精神受到了损害。
对于捉奸拍照,若主观目的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非意在侮辱、伤害对方,不侵害他人的人格尊严,也未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未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是可以作为合法证据使用的。
二、偷拍录像资料能否作为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因此,若获取录音的手段不合法的,则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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