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网络开设赌场罪并未明确规定。但以下行为可以被视为网络开设赌场犯罪: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以及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根据我国法律,网络开设赌场罪并未明确规定。然而,以下行为可以被视为网络开设赌场犯罪: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以及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认 定 网 络 开 设 赌 场 罪 的 核 心 要 素 是 什 么 ?
开设赌场罪认定的证据链包括以下几点:
1. 证据1:行为人开设赌场的场所,如房屋、土地等。
2. 证据2:行为人提供赌博用具,如赌桌、骰子等。
3. 证据3:行为人与他人进行赌博,如下注、赌局等。
4. 证据4:赌场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
5. 证据5:行为人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
6. 证据6:赌场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
7. 证据7:接受投注。
以上证据可以证明行为人涉嫌开设赌场罪。
虽然我国法律尚未明确规定网络开设赌场罪,但根据所提供的证据,行为人涉嫌开设赌场罪的可能性较大。这些证据包括行为人开设赌场的场所、提供赌博用具、与他人进行赌博、赌场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行为人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赌场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或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等行为。这些证据表明行为人涉嫌违反我国法律规定,构成开设赌场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全文79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