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系统漏洞,在半月内非法充话费1200余万元,给移动公司造成实际损失30万余元。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盗窃罪依法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五年,退赔30万余元,并处罚金2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黄某从2006年开始在淘宝网上经营SIM卡及话费充值业务。2011年9月底,黄某在移动公司官方网站上进行业务操作时,无意中发现移动公司官网上的家庭账户业务存在系统漏洞,即话费在户主与家庭账户之间相互转账,会使话费成倍增加。黄某遂利用此漏洞,进行重复转账操作,使其持有的SIM卡中话费虚增1210万余元。黄某将其中41万余元话费通过家庭账户业务转账到接收话费的手机号码,并经银行转账、支付宝支付资金或现金交易等方式,卖给罗某、朱某、吴某、梁某等人。
2011年10月中旬,中国移动重庆公司发现有人通过家庭账户业务转账系统恶意套取话费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月31日,公安机关将黄某抓获,并在其家中扣押了270张SIM卡,移动公司冻结了其中的118张SIM卡中的话费1167万余元,又冻结了黄某销售给罗某、朱某等人的SIM卡中的话费共计10万余元。
法院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其发现的系统漏洞,非法使其持有的手机卡话费成倍增加,并将虚增的手机卡话费销售给他人,造成移动公司电信资费实际损失共计30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数额巨大,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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