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的主要形式如下: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造成混淆;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
(七)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涉外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涉外商标侵权行为构成要件有:侵权行为给商标权人已经造成损害或者即将造成损害。行为人未经许可,也没有其他法律依据而客观上行使商标权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侵权行为人或者侵权结果涉及跨国因素。
《商标法》第六十一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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