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刑犯在看守所一直戴脚镣吗
1、重刑犯在看守所一直戴脚镣。已判死刑的死刑犯,都得戴上手铐脚镣。对于表现不好的危险犯人,还要上定镣。所谓定镣,就是要将脚镣的镣链,固定在地面的一个大铁环上。吃喝拉撒睡,都由号子里其他一般犯人侍候,以保证安全,防止死刑犯自伤或伤及他人。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违法嫌疑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也可以通知其家属、亲友或者所属单位将其领回看管,必要时,应当送医院醒酒。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进行约束,但是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约束过程中,应当指定专人严加看护。确认醉酒人酒醒后,应当立即解除约束,并进行询问。约束时间不计算在询问查证时间内。
二、警察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的情形有哪些
1、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
2、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警械,不得故意造成人身伤害。
拘役在看守所吗
拘役在看守所。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应当在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将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移送到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选择就近的看守所执行。而对于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判处缓刑的人员,实施社区矫正代替服刑。
全文62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