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征地违法的,被征收人可以拒签。被征收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及时向公安报警,注意收集相关违法征地证据。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收集征收方程序操作中的违法点,进而给开发商施加压力,争取时间以获得谈判或诉讼的主动权。
一、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呢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国有土地补偿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
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二、农民有权拒绝征地吗? ?
针对集体土地的征收行为,在征收之前应当依法向所征地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发布征地告知书,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征询被征收人的意见并组织听证,征地主体将征地的审批材料报上级政府审批,在取得省级政府或国务院的征地批准性文件之后,应当及时发布征地公告,告知被征收人征地的相关信息,以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这过程中,均应当听取被征收人提出的意见,或者组织进行听证,针对被征收人的不同意见进行研究后,确需修改方案的,应当进行修改。针对修改后的补偿安置方案,同意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应当及时签订,并配合交出土地,仍不同意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法律程序,但如果被征收人也不同意修改后的补偿安置方案,也拒不交出土地,又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负责征地的行政机关可以向其下达《责令交出土地通知》,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因此,在征地过程当中,作为征地单位,应当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以及提出意见的权利;作为被征收人,应当及时行使自己所享有的合法权利,以免最终遭到合法的司法强拆。
三、拆迁时有户籍无房产可以获得补偿吗
拆迁补偿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每个项目的政策不同,对于按房产的面积为补偿计算的依据的,对于房产的户口的情况不予以合计,即难以获得补偿。而对于回迁安置项目则把户口的数量做为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可获得补偿。还是应该看实际项目。您可以要求征收方补偿公开,透明,如果觉得征收方未公开或者不合理,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查看征收方的征地文件,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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