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海事部门严防船舶触礁搁浅
时间:2023-06-06 08:56:13 41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受近期长江流域连续强降雨和上游及各支流来水增多的双重影响,长江重庆至上海,各主要港口相继告别枯水位,长江干线结束长达七个月的枯水期,长江流域进入汛期。海事部门提醒驾引人员,密切注意水情,谨慎操作,防止船舶搁浅、触礁等事故。

进入5月份,长江干线水位开始全面上涨,长江告别枯水期,进入汛期。长江防总要求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长江防总办公室成员单位防汛职责》的要求,切实做好防汛工作。交通运输部下发通知,要求系统各单位切实做好2012年防汛抗台风工作,保障水路运输安全。

据中国气象局预测,今年汛期全国气候为中等偏差年景,洪涝灾害可能重于去年,登陆我国的热带气旋个数较常年偏多,灾害影响较去年严重。长江海事部门及时制定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畅通预案,以防大汛、抗大灾的姿态,早准备、早部署、早安排,切实做到组织、责任、方案、装备和资金五到位,确保长江干线汛期船舶畅通安全。

23日8时,三峡入库流量1.6万立方米/秒,出库流量1.88万立方米/秒,流量流速的增加导致部分河段流态发生变化,水上水下呈现新的碍航物,支流及溪河与长江交叉水域流速、流态也发生新变化,存在安全隐患。

为此,宜昌海事局辖区11个巡航搜救点实行24小时监控,重点驻守坝区、港区、桥区,社会搜救船舶落实到位,防止突发事件发生;海事与气象部门联手,通过海巡艇及水上安全信息台滚动发布水情、天气信息,防止船舶不适应通航环境而发生搁浅、触礁等事故。

全文59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船舶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新时间:2024-08-23 11:00:11
查看船舶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船舶 最新知识
针对长江海事部门严防船舶触礁搁浅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长江海事部门严防船舶触礁搁浅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